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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法律咨询:
网贷平台机构的借贷协议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偿还?
凤阳借贷律师回复:
不一定。如果网贷平台机构不是出借人,只是中介机构,出借人是具备金融从业资的公司,借款合同是有效的,借款人应按约定偿还。
若出借人是网贷平台机构,但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并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针对该类资产管理公司、信息公司或网贷中介机构签署的贷款协议则无效。
但即便无效,并不意味着借款不用偿还了,借款人取得的借款本金仍需返还。
针对这类网贷机构,其经营范围并不包含发放贷款业务事项,贷款机构只是通过其平台广泛吸纳资金,名为点对点借贷,实为一个“资金池”,通过吸纳他人资金,并借用他人名义发放贷款的形式来掩盖无金融放贷资质而从事放贷的行为。此种情形已违反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相关规定,属于未经批准从事放贷业务,系非法从事金融活动。此时,法院一般会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关于合同无效事由,综合来对合同效力进行认定,多数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参考法条:
《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第53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__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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