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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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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凤阳离婚律师回复:

 

1. 没有夫妻共同签字的,能否认定为共同债务?

 

以下两种情形认定为共同债务:

 

(1)债务人的配偶事后追认;

 

(2)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

 

除上述两种情形之外,债权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2. 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等所欠债务;

 

(5)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衣食消费、日用品购买、子女抚养教育、老人赡养等);

 

(6)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3. 赌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属于。赌博是非法活动,赌债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借款不符合日常生活所需范围,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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