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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3浏览量:

问题描述:
 

经常有人问:协议离婚到哪里办理?协议离婚要带哪些材料?协议离婚带要照片吗?协议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协议离婚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般也就是你们结婚登记的地方,要本人亲自去,这个不能代理哟。

 

2、协议离婚要准备如下材料:

 

(一)户口本,如果两人户口是分开的,都要带;

(二)各自身份证;

(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注意不要提前签名,当工作人员的面再签名;

(四)结婚证原件;

(五)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一般婚姻登记处附件都要照相馆。
 

协议离婚登记的程序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特别提醒:
 

1、在自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在这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方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次的协议离婚程序就终结了,就无法继续走下去了。
 

2、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协议离婚整个过程从申请离婚时开始计算,最短31天可以离婚,最长60天可以离婚。

问:一方在冷静期满超过30日,不去领取离婚证,怎么办?

律师回复:

在冷静期满超过30日,不去领取离婚证,说明他(她)不同意离婚,协议离婚失败,只能诉讼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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