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流程

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5浏览量:
执行案件法律咨询:

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常有的执行措施有哪些?法院会采取怎样的执行措施?

凤阳执行律师回复:



1、冻结银行账户

 
这个用得最多,有效期一年,续冻需要提前申请,不然过期自动解冻。
很多终本案件,申请执行人一般也懒得年年写续冻申请,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到期就解冻了,还是可以用。
但是一旦被查出账户里面有款项进出,就说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至少可以挨个罚款或者司法拘留。

 
2、扣划银行账户余额

 
用来还债,不必多说。

 
3、限高

 
只要未能清偿债务,就会被限制消费。
限高后,买不了飞机票,坐不了G字头高铁,不能外出旅游度假,小孩不能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对工作生活的影响还是不小。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有的法院只要被执行人经强制执行,未能清偿债务,就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人;
有的法院更严格,必须是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才行,单纯的没钱,属于没有履行能力,不会被列为失信人;
有的法院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比如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就可以将其列为失信人。

 
5、查封、拍卖动产、不动产

 
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房产等财产予以查封、拍卖。

 
6、扣留、提取工资收入

 
被执行人在工作单位有工资收入的,扣留其工资收入(保留必要生活费用),定期提取或者一次性提取。
采取这项措施,关键是得知道被执行人在哪个单位上班。
对此,可以申请调查令,查询被执行人社保缴纳情况,找到其工作单位信息。
 
 
7、冻结对第三人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有一个执行案子,被执行人没钱,但对第三人享有一笔债权,只不过还没到履行期限。
我方得知后,立即申请法院冻结了该笔债权,要求第三人不得向被执行人履行。

 
8、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

 
若执行案子,被执行人没钱,但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是经过法院判决的债权。
经我方申请,法院向第三人发出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其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把钱打到法院的案款账户上来。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这笔债权是经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第三人无权提出异议。

 
9、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拒执罪

 
若执行案子,经过多番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存在违反限高行为(从租车公司租了一辆好车开,定期在付租金),遂申请追究其逃避执行的法律责任。
法院认为可以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但经法官会议讨论,尚不足以构成拒执罪。

 
10、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股权

 
有一个执行案子,经法院网控,被执行人名下没什么钱,但经过我方的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持有公司股权。遂申请法院冻结其股权。

 
11、查封、拍卖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财产

 
有一个执行案子,被执行人名下没房,但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有房,而且这套房是在他们结婚之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遂申请法院查封了这套房,但要拍卖就困难重重,一是房子上有银行抵押权,二是得先析产、确定被执行人的份额。
后来就一直查封在那里,也没启动拍卖,好在后续和被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也就申请法院解封了。

 

咨询律师

欢迎咨询面谈

导航搜索:安徽凤佳律师事务所

电话:18055069988

地址: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顺城路与惠政路交叉口(凤都名门小区西南角商业三楼)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18055069988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