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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哪些情形下,法院才能终结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是否违法?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我该怎么办?
凤阳律师回复: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阅执行案卷,审查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有,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法院存在如下八种情形不能终结本次执行:
1. 法院没有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或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2. 法院没有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或者没有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3. 法院没有穷尽调查措施,去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4. 被执行人有可以处置的财产,但法院不处置;
5. 执行案件自立案之日起未满三个月就被法院终本;
6. 对于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法院没有去查找;
7. 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法院没有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8. 被执行人构成拒执等犯罪的,法院没有启动刑事追责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2) 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4) 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5)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第七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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