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佳律师事务所
18055069988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上一篇:劳动仲裁的管辖?
下一篇: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
薛玉元律师擅长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诉讼离婚案件;交通事故定残、索赔案件;工伤、损害赔偿案件;欠款(借款)类债务纠纷案件的起诉和应诉,您可放心咨询,也可留言,让律师联系您。
导航搜索:安徽凤佳律师事务所
电话:18055069988
地址: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顺城路与惠政路交叉口(凤都名门小区西南角商业三楼)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