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27浏览量:

法律咨询:

王某驾车将小李撞伤,将小李送医后王某主动和小李商量赔偿事宜。后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协议内容为王某一次性赔付小李3万元,双方不得再为此事纠缠,在签署协议的同时王某一次性支付了小李3万元。后小李经过治疗,实际的医药费用为5万元,小李联系王某补足差额部分,王某以协议为一次性赔偿为由拒绝补足。小李出院后想撤销之前与王某签订的一次性赔偿协议书,是否可行?

凤阳交通事故律师回复:

       在民事法律领域内,当双方当事人的行动表达了真实的意愿,且这一意愿并未触及法律、行政法规的硬性底线,同时不悖离社会公共秩序与良好风俗,更未对国家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损害时,这些行为应被判定为合法且有效。对于赔偿协议而言,若其确实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那么签署此协议的行为则被视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其内容亦应得到法律的庇护。即便赔偿数额与现有法律规定存在些许出入,但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当事人均应恪守赔偿协议的约定,不得轻易违背或反悔。

       然而,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并非简单的民事纠纷,它蕴含着法律、医学、国家政策等多重专业领域的复杂交织。对于一般公众而言,全面理解和掌握这些专业知识并非易事。特别是受害方,在缺乏专业医学知识的背景下,他们往往在事故发生当下难以准确评估判断自己的伤情,更难以判定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的程度。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往往导致在未经充分诊断的情况下,双方达成的协议与实际损失应赔偿的金额产生严重偏差,即当事人所获利益与其所支付的代价严重不相称,使得被侵权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与法律规定的赔偿相差较大,明显属于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形。

      上述案例中的小李,在事故发生后由于职业技能的缺陷,对其伤势程度不能正确认知、预见,对伤情存在重大误解,加之急需医疗费用的紧迫性,致使其与王某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但实际认定的赔偿数额严重高于获得的赔偿数额,那么基于这种情况,小李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请,要求撤销之前的协议。

      因此,在签署赔偿协议之际,被侵权者需保持高度的审慎态度,明智地预见各种潜在情况,并严谨地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若某方当事人利用对方经验不足或判断力缺失等弱点,在合同中单方面设置过于偏向自己的条款,导致双方权益严重失衡,受损一方完全有权向法院提出撤销该合同的请求。此外需要注意,关于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期限规定的,一定要在期限内行使相应的撤销权。

 

咨询律师

欢迎咨询面谈

导航搜索:安徽凤佳律师事务所

电话:18055069988

地址: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顺城路与惠政路交叉口(凤都名门小区西南角商业三楼)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18055069988

微信咨询